抚顺市中心医院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受抚顺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求的医疗设备“电子支气管内窥镜”(项目编号:FSZC-ZXDY-2021-0118)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内窥镜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代理机构: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抚顺分公司
四、采购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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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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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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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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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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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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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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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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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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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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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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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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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协商,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产品属医疗设备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进口设备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响应人为供应商),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抚顺市中心医院现有的电子内窥镜诊断系统均为日本奥林巴斯公司生产,其他品牌无法与其兼容。
七、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年08月26日14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31日15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抚顺分公司
3.采购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出不退。
4.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八、领取采购文件前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购采购文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的复印件
5. 供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供应商所投设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6.供应商为进口产品代理商的,提供所供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的授权书;如果是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九、响应文件必须在协商截止时间之前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亲自送达协商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十、协商时间:2021年09月01日13时30分。
递交响应文件及协商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协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顺市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抚顺分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恒大广场西一门市
联 系 电 话:13941365615 电 子 邮 箱:fsjy2010@163.com
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抚顺分公司
202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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